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

金碧茶樓:男人三十愛回帶



人老,心仍不老,我經常用這六個字,去麻醉自己,學譚校長一樣年年廿五歲,不過,現實歸現實,麻甩佬就是麻甩佬,去到某一個年紀,無論是喜好,或行為上,也不自覺地麻甩。

日前的飯局上,與美女公關交談,話題突然轉到去麻甩生活,她說曾經試過刻意早起,買份報紙去酒樓飲早茶。。。

我:(呢樣我成日都做,起身臉都唔洗,鬚都唔剃,求其笠件衫,著住拖鞋去茶樓,邊飲茶邊睇馬經,豪情版,爽呀。)


所以,年過三旬,由青年進化中年,行為也隨之麻甩起來,想改,也改不了。

乘著雨的早上,走到過來彩虹邨,除了鑽石冰室,還有在邨內很多年的金碧茶樓



茶樓通常早上便開門營業,金碧則要到十一點才打開門。



上次來是六年前,眼前的環境沒多大轉變,依然殘舊不堪,場內的茶客全是上年紀的阿叔阿伯阿婆,有如身處老人院,我已經是全場最年輕的一個。



由我家到彩虹,要坐幾個站巴士,還是不要穿拖鞋了,好歹都換上sneaker,雖然我腳下的保羅,史密夫,略為殘舊一點,某個角度來看,也很配茶樓的殘破環境。



個人覺得,上茶樓吃燒味飯,尤其是用碗上,是非常老派的作風,偶然看一些七十年代的港產片,茶樓的食客,不是吃點心,就是一碗燒味飯。

扣底,多色,我也懂得說,是否代表著,我真的老了?哈哈,現今有很多與我同輩者,對以上的飲食術語,還是不明白,姑勿論點,叉燒拼燒肉飯一碟,多色,叉燒要半肥瘦,謝謝。



早上的燒味,新鮮出爐,差極有個譜,何妨是,金碧的燒味,根本不差,燒肉的燒皮卜卜脆,入口酥化,皮下的肥肉與瘦肉,層次感分明,甘香中帶鬆軟,雖不及上水陳六記,那一記炭燒五層樓,不過已經是水準之上。



半肥瘦的叉燒,哎呀,忘了叮囑要叉頭,我對叉頭是有種莫明的偏好,皆因是整條叉燒之中,油脂最重的一部份,而且很容易燒焦,帶焦的叉燒,從來都是我喜愛。想起雙十年華的日子,每次去再興,只會叫瘦叉飯,像遇上樣貌標誌,但波平如鏡的女生般沒趣,真浪費,今天我擁護半肥叉,或全肥叉,由薛凱琪轉為周秀娜,難道,又象徵著少年與中年之間的口味分野?

面前的半肥瘦,外表亦帶有焦位,蜜味香甜之外,更不失焦香,叉燒軟淋可口,蠻不錯。



刻意不帶著耳機,一邊喝濃如墨水的普餌,一邊看馬經,一邊聽著阿伯們的對話,不外乎是想當年,由解放到暴動,由暴動到過渡期裡,戰鬥未曾過去。。。



這刻,我想搭訕一份,果然,男人三十愛回帶,從來深信不疑。

金碧茶樓:彩虹彩虹村金碧樓 22 號地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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